2006-03-21

倔強

昨晚還是寄了兩封thank you letter,很高興還是得到回應。得到再多一點點肯定之餘,沒想到對方還試探我可不可以27號便上班。可是我還是婉拒了。因為我昨天也跟他們說我要10號才可以上班;因為我昨天才跟老闆仔說我會做到30號;因為我真的需要一個小休才再開始新工作;因為我相信HKIS那邊都是有商量的!可能有人會認為我不應該為了玩樂而可能放棄一份好工作,可能有人會認為這些都是我的爛藉口。可是我只是想堅持自己好來好去的一點原則,讓自己和別人都好過。就當我倔強吧!也算是對自己好一點,讓自己休息一下。既然人在選我時我也在選人,如果對方真的希望錄用我,也不在乎多等我一星期了吧?或許是我太一廂情願,但幸好,最後也再收到對方的正面回覆,10號是沒問題的!感謝對方的體諒!希望早日落實!那我的Ideal Plan 便能成真了!

自從昨晚那個公告email發出後,同事們都回我的email,或是祝福或是讚許,還是會有點感動。看到大老闆那句:You manage the whole administration details, promotion, publicity, web page, accounts... the job that more than one person can handle.其實,有些事情她還是會知道的吧?即使只是這樣的一句,但她是全部回覆的,換句話說是所有人都看到,算是一份肯定,總比甚麼都沒有好。

明天的面試,還要去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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