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12-16

下午,與芝華去了一個久未聯絡的中學同學的婚禮。這個中學同學真的很久很久沒有見面。最後一次見她,大概是我們還在紅磚唸書時,偶然在校園裡碰到而已。還記得那天她來電邀請我去觀禮時說了一句:「說來我們幾個(本來她還想邀請另外兩個朋友,可以她們有事沒有去)當年也是4x100和4x400的拍檔呀!」嗯,這段往事我也差點忘了。

婚禮上,看到一堆"舊同學",由於我和新娘只在中一那年同班,往後大家的交集其實不多,所以她的同學我當然也不太熟。頂多只會覺得她們很面熟,但卻不會記得她們的名字。無論如何,獲邀分享她的喜悅,也是我的榮幸。祝陳生陳太新婚快樂!

晚上,去了Jo的家BBQ。其實是為了她2月的婚禮而設的聚會,讓一聚兄弟姊妹見見面。早有所聞兄弟團全都是"酒精部"之友,今日終於有幸見識到了。本來今天有點刻意隱瞞自己會飲酒這回事,因為始終與這群人初見面,月爸爸一直也對我說在陌生人面前不要輕易承認自己會喝酒。誰知,準新郎一句:「阿moon做乜唔飲呀?」再加上準新娘一句:「阿moon係最飲得架!」糟糕!心知不妙!那群"酒精部"同事便開始出手!我本來還蠻堅持,推說沒有人送我回家不敢多飲,結果他們爭相說住我家附近一定會送我。(當然最後他們都喝到掛了又怎能送我回去?!)唉,我就是太不會拒絕,特別是當他們在向其他姊妹下手,我又明知道她們不能喝時,就忍不住叫他們不要難為姊妹,結果他們就要我喝了。(我還為要開車的Alan喝了一杯,就是27莊的情與義呀!)

是晚我完全犯了令人必吐的五大戒條:1. 空肚飲酒(全晚我大概只吃了兩粒丸、幾粒雞腎) 2.第一杯先飲啤酒(或所有汽的飲品) 3. 溝酒飲(啤酒+Sake) 4. 飲急酒(俗稱劈酒) 5.邊飲邊吹風(我們在她家天台bbq)所以……最後我當然是醉了還吐得很慘。其實我想我大概是喝到八分,人還算是清醒,還懂得叫Jo給我膠袋讓我吐,就是一直在吐,吐得很慘。然後就乖乖睡了一下下而已,沒有亂說話亂發瘋,絕對能維持醉酒的「基本禮儀」。而那群"酒精部"的同事,亦相繼倒下,有人吐有人睡死了。最後,還是準新郎送我回家。

其實我真的不太喜歡劈酒,酒不是要來劈而應該是享受。我也不是大家說的那麼會喝,或者說我不是那種愛拼酒的人,我可以喝,但不可以一下子全灌下去的那種喝!而且,其實我也很討厭喝醉酒,最後六七成,有點high high的便夠了,喝到吐,很辛苦的。我想,這次應該是我有生以來第三次喝到吐吧。

唉....還望婚禮當晚,大家會手下留情一點!

2 則留言:

G@KEI 說...

農曆新年前在 "老蘭" 被同事 "勸酒" 喝了一大一小瓶的啤酒, 也是空肚的, 回家吃飯初時都沒問題, 吃到中段就胃痛了, 最後痛了一星期, 大概是胃被酒精灼傷了? 可能一早嘔了出來就好些, 但真的不想嘔。總之就痛苦極了。以後都引以為鑑, 同事或其他人用什麼方法勸酒都要堅持適量就好。

匿名 說...

小月,我都唔鍾意飲急酒,幸好身邊冇乜朋友特別鍾意「劈,而且本身皮膚敏感,就此避過一劫!

由於太耐冇「練習」而家一 D 都唔飲得,有時都有 D 擔心,哈哈。

飲得到唔代表要飲到盡,對嗎?小心身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