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09-09

二十出頭

是日下午與紅去看《二十出頭》,先去Art center樓上的cafe吃午飯,喜在那裡碰上Alicia!還見到她的老公,嘻。好久不見他們了,一定要聚喔!

終於在《二十出頭》第n度公演看到了。我是個二十出頭的人,戲中有許許多多讓我有共鳴而會心微笑甚而大笑的情節。發現原來不是很多人知道"詹秉熙"是無線電視劇《畫出彩虹》的男主角。(就是當年大叫:媽~我得左喇那位)原來大家都會記得寫信去某某雜誌的乜乜信箱,其中一條常見問題是:我的字值幾分?還有神奇筆盒、我的志願、紀念冊裡的「萬里長城長又城,我兩友誼比它長」、抄歌詞、媽媽腸、call 機秘書台、移民潮、霎時衝動、打鐘不可以動、天才小廚師、北斗之拳、射五集還沒射完的小次強衝力射球……到了現在,最後只能說一句:Those were the days, my friend

忽然好想孤兒院可以重演「三條毛蟲看世界」。這也是我們關於成長的回憶。

戲裡最後一段,道出了我心裡的一個想法。到底我想著的,是那個人,還是當時那段無憂無慮的簡單美好日子?那些就是我們最好的年代。或許,我根本真的不是還想念那個人,只是回憶成了我的藉口。想起五月天在《而我知道》裡最後那一句:「我一直以為,我愛著的是十七歲的他,現在,我知道,我愛上的,是十七歲的我自己。」異曲同功。

之後,和紅去了志哥哥的店,既要買東西亦是順道去hea。謝謝志哥哥介紹了許多好音樂給我。我承認我的音樂喜好比較廣泛,簡單點難聽點說就是「濫」!不過當仔細歸納,其實我喜歡的音樂人大都是:1.有理想有自己的堅持2.自己創作為主3.不只是唱情歌,即使情歌也不是那種犯殘下沈爛泥的苦情歌。濫,還是有我的堅持的。又其實,喜歡就是喜歡,需要太多理由嗎?

這個晚上,我們就坐在他的店裡,聽著歌在閒聊著。聊音樂、聊理想生活、聊價值觀、聊人生態度。很喜歡可以這樣子聊天聊這種話題。這個晚上讓我想了很多很多。無論是因為那劇,還是因為及後我和志哥哥跟紅紅的對話。要想的還有很多,但我肯定的是,現在的我比很多人都幸運和幸福。

好好珍惜眼前這個還是美好的年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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